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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未依法申报2021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-07-07 | 来源: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| 阅读次数:9285

下列293户企业未依法申报并公示2021年度报告,违反了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的规定,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于2022年7月1日将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,现予以公告。

全市各有关部门将启动信用约束机制,实施联合惩戒,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施失信限制。


 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7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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